营口永德重工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
远角三街26号(近辽河大桥)
电 话:0417-3299986
18241729088
传 真:0417-3299986
邮 箱:22807242@qq.com
网 址:www.yongde1996.cn
营口永德重工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
远角三街26号(近辽河大桥)
电 话:0417-3299986
18241729088
传 真:0417-3299986
邮 箱:22807242@qq.com
网 址:www.yongde1996.cn
适用性
1、适用性责任:货物托运人。征询货物生产商及主管机关的意见
2、适用性要求:货物与罐壳材料、垫圈、装卸设备、任何防护
材料相容性。
不应交付运输罐柜
1、对于在20℃时或加温物质在运输中的最大温度时其黏度小于2680毫米2/秒的液体,其充灌度大于20%,小于80%,(除非罐壳是被隔板或波纹板隔开且每一舱容量不大于7500L)
2、罐体或其附属设备外部附着有所装物的残留物
3、如果罐柜渗漏或损坏程度使罐柜的完整性或其起吊及加固福建受到影响;
4、除非罐柜的附属设备已经过检验并证明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5、对于某些危险物质可能需要使用较低的充灌度。
第7类物质的补充规定
MO世可粉动
1、运输放射性物质的可移动罐柜不得用于装运其他物质。
2、可移 动罐柜的充灌度不应
超过90%,或经主管机关批准的 防爆柜安全便
任何其他数值。
加温液体、熔融或在凝固状态
危险物质的补充规定
1、如果装卸和运输过程中的最高温度超
过65℃,则应以这一温 照6.7.2.1 集装箱
中详述的要求来计算最大工作压力和设
计压力。
2、防爆保护装置
3、加热系统
4、底部开口
使用可移 动罐柜运输非冷冻液化气的一般规定
本节规定了对使用可移 动罐柜运输第2类非冷冻液化气体适用的一般要求
罐柜在下列情况下不得交付运输
-1 罐柜处于不足量状态,由于罐柜内压力骤增可能产生不可承受的液压力: -2 渗漏时;
-3 罐柜的损坏程度已影响到罐柜的总体及其起吊或紧固设备;
4罐柜的操作设备未经过检验,不清楚是否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可移动 罐柜导则适用于第2类到第9类危险货物,该导则针对特定物质给出了特定的对于有关可移 动罐柜的规定,除了在本章和6.7章中的一般规定外也应遵守这些规定。
对于第3类到第9类的物质,可移动 罐柜导则给出了最小试验压力,最小罐壳厚度,底部开口规定和压力释放规定。在T23中允许由可移动 罐柜运输的第
4.1类自反应物质和5.2类有机过氧化物和适用的控制和应急温度一并列出。
可移动 罐柜导则T50适用非冷冻液化气体,其中针对允许由可移动 罐柜运输非冷冻液化气体给出了最大允许工作压力、底部开口规定、压力释放规定和充灌率规定。
可移 动罐柜导则T75适用于冷冻液化气体,